前陣子徵稿的「定保標語」終於定案了!!
最後還是由我拔得頭籌,並且獲得獎勵品_王建民夾克!!!^++++^

但我想說的是~
我承認本來沒啥靈感,
看過大家的稿後,才有的剎那間想法。
不過這種東西大同小異,也離不開「定保」這個中心點...。

外套放了兩三天,也問了老大要不要(因為我不一定需要,也不是為了這件外套而要和各廠競爭),
在確定老大不要,也沒有打算的其他用途之後,
便在星期六拿了回家,看老媽要不要穿。
不過,因為size的關係再加上顏色太亮,老媽決定不要了。

就在今天上班後,老大突然說:「我那件外套在哪裡??」
我一陣不解的一貨幣回答他:「我拿回家啦!!要做啥?」
老大:「我想把它拿給員林的XX,你有要嗎??」

我心想:幹麻~是怎樣??
老大接著說:「因為你跟XX的很類似,還是給他好了,才不會有人說閒話,這樣以後有需要他們幫忙的,他們才不會有話講。」


哇哩咧,是怎樣啦!!
難道別人都有理,就不管我心裡怎麼想嗎??怎麼可以這樣??
我急忙回答:「沒關係啦,我明天拿來。反正家裡也沒人要穿!!」
這時的我,心裡真的很氣!!
不是氣到手的東西又要拱手讓人,
而是氣老大的一番話,讓我心裡很難過!!
最後也生氣的回答:「話不能這樣說,那我以後也不管這種事,就不會有人講了阿!!」

呼~~~!!!!!
到現在還是好氣~~~~好氣~~~~!!!!!!! >"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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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